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7(33)
时间:2019-02-28 02:00 来源:互联网 作者:大棒槌 点击:次
下一步,继续加强征信市场监管,推动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从体 制机制上建立防控征信信息被泄露、倒卖和违规使用的长效机制,维护信用信 息主体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规范信用评级市场发展。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中小微企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完善征信法规制度建设,提升征信管理合规化水平。持续强化征信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社会公众信用意识。 五、 反洗钱 (一)反洗钱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积极推进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四轮反洗钱互评估工作。对照 FATF标准与别国互评估实践,组织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特定非金融行业协会和义务机构共同开展自评估,全面梳理我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 资工作现状及缺陷。制定《中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框架(2016)》。 强化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督管理。修订《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发布《反洗钱行政处罚基准(试行)》。完成义务机构分类评 级和支付机构续展工作,对部分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检查。2016年反洗钱执法 检查数量和处罚金额较上年均有显著提高,对义务机构的反洗钱监管力度明显加强。 持续开展反洗钱调查工作。全年开展调查数量、移送线索数量、协查案件数量、移送线索立案数量及协助破获案件数量等增长幅度较大。加强洗钱类型 分析和风险提示,针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地下钱庄等集中高发的犯罪类型 专门印发风险提示,新增试点恐怖融资“防回流”监测模型。持续开展“打击 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打击出口骗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不断深化反洗钱国际合作。充分利用FATF、欧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 织(EAG)、亚太反洗钱组织(APG)等反洗钱国际(区域)组织平台,加强 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领域重点问题及国际规则研究,推动反洗钱多边合作取得实效。人民银行与俄罗斯央行签署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监管谅解备忘录,与美国开展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战略对话,与澳大利亚等7个国家对口机构签署金 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反洗钱双边合作与交流取得较大进展。 (二) 发展展望 下一步,全面推进应对FATF第四轮互评估工作,突出重点,完善反洗钱 规章制度,强化风险为本和法人监管,继续围绕国家重点工作开展反洗钱调 查,深化反洗钱国际合作。 六、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一)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规 章制度,制定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普惠金融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分工方案》,积极推动地方出台普惠金融发展规划或指导意见,为地方普惠金融发展提供指引。结合G20普惠金融重点成果,出台中国普惠金融指标体 系以及相关统计制度。 专栏11 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根据G20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GPFI)2016年白皮书《全球标准 制定机构与普惠金融:不断演变的格局》的定义,数字普惠金融泛指一 切通过使用数字金融服务以促进普惠金融的服务。数字普惠金融近年来 在全球高速发展,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中国数字普惠金融的 快速发展也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2016年,《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以下简称《高级原则》) 发布,这是国际社会首次在该领域推出的高级别的指引性文件,因而成 为普惠金融领域国际顶层设计的重要一环。中国作为G20轮值主席国直 接参与了各项原则的制定,在其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高级原则》共 有8项(包含66项行动建议):一是倡导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普惠金融发 展。二是平衡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创新与风险。三是构建恰当的法 律和监管框架。四是扩展数字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五是建立尽责的数字金融措施保护消费者。六是重视消费者数字技术知识和金融知识普及。 七是促进数字金融服务的客户身份识别。八是监测数字普惠金融进展。 G20在普惠金融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对各成员国未来的普惠金融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G20鼓励各成员国采取符合本国国情的切实行动,制定相关行动计划,不断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参照《高级原则》, 各个国家可以构建较为完善的数字普惠金融政策体系,充分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恰当有效的监管,合理平衡普惠金融创新与风险,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金融业界可以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技术标准,促进金融科技产品的国际化、标准化,以及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范 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