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5)
时间:2019-04-21 14:23 来源:互联网 作者:COCO 点击:次
(三)开展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区委常委会专题部署开展“双1”清零行动,从各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11个攻坚小组,由区四套班子领导挂帅深入一线,全力推进征迁工作,截止12月底上浮桥和电大街拆迁工作成效明显,二七区块征迁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第一粮库顺利签约并腾空拆除。区委建立完善问题反馈机制,各重点工程、项目进度实行“一周一报”,区政府定期汇总分析解决。制定下发《婺城区2018年度乡镇(街道)项目建设考核评分表(征地拆迁)》,对重点工程推进实行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年终考核。区重点办牵头成立重点工作常态化督查组,联合区督考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等单位对各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21次,推动整改问题12个,进行提醒、警示约谈2次。 八、关于“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现象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狠抓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在全区开展讲规矩、守纪律专项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清廉婺城建设漫画展,展播“清廉浙江,你我同行”公益广告片,参观“莲廉文化馆”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敬廉崇洁、立志修身。充分发挥区委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作用,把不讲规矩、不守纪律的行为作为区委巡察、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不断加强纪律监督。全面梳理核查全区党员干部不讲规矩、不守纪律问题线索236件,党纪政务处分86人次,采取留置措施8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其中涉及区管干部问题线索50件,对区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9人次,持续保持震慑。 (二)严查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区农林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逐一对照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农林系统干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实施诫勉措施7人,并督促全部退出经营活动。持续推进“三清理一规范”专项行动,党纪政务处分3人。开展违规经营及因“一家两制”发生利益冲突等专项教育活动,组织全区3729名党员干部学习“违规借贷”“违规持股”“低价购房”“一家两制”相关规范和违纪情节以及《中共金华市纪委关于部分党员干部涉及违规借贷、违规持股、低价购房等问题有关情况的通报》,以案释纪、以案说纪,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底线”思维、“红线”意识。 (三)加大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力度。制定《关于构建干部大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1+5”干部大监督制度文件,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月报告制度、新提任干部和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双告知双承诺”制度,压紧压实各单位党委(党组)职责。对60余家单位开展因私出国(境)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6个逐一予以反馈,督促整改落实。下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案例选编》手册,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结合其他违纪问题,对区卫计局党组成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区发改局下属婺州粮食收储公司经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批评教育1人。 九、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比较严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问题线索查办和警示教育。坚决查处区交通局腐败窝串案,对区交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凯进予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区交通局下属鑫隆公司原总经理崔庆丰予以开除公职处分,对区交通局下属鑫隆公司原副总经理陈建洪予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区交通局下属鑫隆公司原办公室主任兼出纳王艳辉和原项目经理张庆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追缴上述5人违规所得317.7112万元,并将上述5人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持续加大对领导干部违规以亲属名义在企业投资入股行为的抽查核实力度,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48人。紧盯工程建设、惠农扶贫、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运用“监督检查+”模式,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专项督查6批次,发现问题20余个,问责追责61人次。深化落实“以案促改、以查促改、以巡促改”工作,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及国有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的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督促相关单位细化完善相关制度规定42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