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非都辞职了:复盘2007年“华为集体大辞职”(3)
时间:2019-03-27 17: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席子 点击:次
第一,在全球化经营环境下,公司内部管理必须持续保持激活状态,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放弃艰苦奋斗。不断清除影响公司内部保持活力和创新机制的东西,才能在激烈的国际化竞争中存活下去。 第二,自 2002 年以来,公司为了避免濒临崩溃,系统性地进行了一系列内部管理机制和人力资源的变革,其目的就是提升竞争活力,适应外部这种压力和挑战,构筑面向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第三,劳动双方基于共同认同和真实自愿的协商,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内涵和形式。公司与员工是双向自愿选择的,员工也可以不选择公司,公司也可以不保留贡献低于成本的员工。公司不承诺终身雇用,并不等于员工不可以长期在公司工作。 第四,应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实际上是企业的长期负债,企业在没有支付能力的时候,员工是没法得到补偿的,只会把包袱卸给社会。在企业效益好的时候及时支付,减轻了对员工的负担,企业也可以轻装前进。 第五,公司将不断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视公司内的各类聘用关系,继续梳理、规范和完善员工的聘用关系。 第六,公司始终认为,努力工作、认真负责的员工是公司的财富。公司也一直努力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和保障条件。只要我们遵守国家法律,内部机制是健康的、有活力的、和谐的,只要我们认真服务好客户,努力工作,企业把自己的事办好,活下去,多向国家和政府纳税,就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 第七,这次人力资源变革将和“1996 年市场部集体大辞职”“2003年 IT 冬天时部分干部自愿降薪”一样,永载华为发展史册。
《认知革命:数字生存时代的管理》珍藏签名版(还剩600册),点击图片或通过公众号回复“认知革命”可直接下单 实施 2007年9月初开始,华为集体大辞职方案开始筹划,9 月 28 日董事会正式发出《董事会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补偿规定》,10 月前华为公司先后分批次与老员工进行沟通,10 月开始至 11 月底实施,在2008 年 1 月 1 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完成。 从方案的实质内容看,称之为“集体大辞职”并不正确,确切地讲应该是“先辞职再竞岗”,即先“集体大辞职”,然后再“集体大求职”,再后是“集体大竞岗”。 1.自愿离职 集体大辞职涉及的对象是在公司工作超过 8 年的老员工,即 1999年底前入职的员工,共计 6 686 名,以各级管理者居多,他们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之后办理了离职手续。除了需要移交办公物品、文档,签署保密合同之外,还要附一份自愿离职申请,还有一份员工股票由公司保留 6 个月的协议。 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当然他们不是两手空空回家的。有高额补偿,又有一个月到半年的离职休息时间,他们乐在其中,那些没有资格申请自愿离职的员工,只有羡慕嫉妒和恨了。 2.补偿 所有自愿离职的员工将获得华为公司相应的补偿,补偿方案为“N+1”(工作年限 +1)模式,再乘以自愿离职员工当年的平均收入,注意是年平均收入,而不是年平均工资。 如果某个华为员工的月工资是5000 元,一年的奖金是60000 元,平摊到每个月就是 5 000 元的奖金,假如他在华为工作了 8 年,那么他得到的最终赔偿数额就是 10 000 元(工资 + 年奖金平摊)乘以“8+1”,计90 000 元。 本质上,公司出资购买的是他们在公司的工作年限。 据公司员工透露,一般员工拿到的补偿都在数万元之上,公司累计支出的补偿总额在 20 亿元人民币(一说 10 亿元)左右。 2008 年初开始,华为基地的私家车和高档车明显增加,与此相关。 3.再竞岗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