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支持大南昌都市圈发展 推进多地垃圾发电、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6)
时间:2019-04-20 09:35 来源:互联网 作者:Kim 点击:次
44.支持拓展融资渠道。支持都市圈市县引入社会资本,采取混合所有制、组建联合体、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加快都市圈PPP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都市圈小微企业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经营行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相关设区市政府) 45.保障用地供给。每年从省耕地占补平衡调剂库中安排6000亩指标,专项用于支持都市圈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支持都市圈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序流转。(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设区市政府) 46.创新土地供应模式。对都市圈建设所需的交通、能源、水利、民生等重点项目用地,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受理、审查和报批等程序。对都市圈用地规模较大的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建设、分期供地,分年度解决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设区市政府) 47.支持开展土地利用方式改革。探索对高精尖产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和土地年租制,以利于重大产业项目的引进。(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设区市政府) 九、强化实施保障 48.完善配套政策。省直有关单位要围绕深化、细化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或实施细则,报都市圈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直有关单位) 49.强化规划引导。编制实施《大南昌都市圈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城镇体系、综合交通、产业布局、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各相关设区市和县(市、区)依据规划和政策制定行动方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设区市政府) 50.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兴媒介,倡导合作共赢,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参与都市圈建设,形成共同打造都市圈的整体合力。(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相关设区市政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