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一)(57)
时间:2019-02-27 05: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席子 点击:次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的不严格”问题。制定了“三会一课”制度,印发《中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石发改党组﹝2017﹞27号文件),规范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各支部组织班子成员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了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集中制执行的不够好。主要是以会议纪要代替会议记录和有些会议材料如大额付款相关材料,没有随议题清单送达参会人员,影响会上发言讨论质量”问题。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彻底整改,做到了会前提前收集会议材料,及时发放到各委领导手中;改变了以会议纪要代替记录的做法,并确保记录完整真实。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不规范。在‘四个必谈’上政治性不强,谈工作多、谈思想少,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谈心谈话情况记录表存在内容雷同、简单堆叠的情况,不够严肃”问题。制定了《中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石发改党组﹝2017﹞27号文件),按照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严肃认真进行“四必谈”,并做到“四谈到”:对班子集体的问题要谈到,对自身的问题及整改的打算要谈到,对方的不足和改进的建议要谈到,对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要谈到,谈话做到实事求是,并记录完整。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会议事决策不规范,存在列席人员参与会议表决”问题。根据反馈意见,我委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并认真执行,确保党组会议事决策规范。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参会人员及参会议程,强调列席人员在党组会上不参与会议表决。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工作责任不落实,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处室、部门、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不够。如仍有3个直属企业党员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担任本单位的党支部书记”问题。要求班子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分管处室、部门和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明确直属企业把党建工作要求确实写入公司章程,落实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直属的3个企业已全部整改为党支部书记由董事长担任,党员总经理兼任支部副书记,粮食产业集团由董事长兼任党委副书记。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建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为学习而学习的现象在一些支部还普遍存在”问题。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党建工作培训,全委党员干部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了党建工作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集体领导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做到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支部存在活动记录突击补写、应付检查的现象”问题。进一步落实基层组织工作责任,明确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中,各支部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全程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见成效。进一步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确保所有党员按时参加党支部的 “三会一课”,对“三会一课”的内容,各党支部要事先有准备、有安排,要重点突出、记录规范。进一步加强对支部活动的督导检查,对各支部组织安排学习十九大精神情况及活动记录进行了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支部限期整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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