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衢州市衢江区赴安徽师范大学应届优秀毕业生教师招聘52名公(2)
时间:2019-04-10 04:44 来源:互联网 作者:席子 点击:次
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资格初审,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计分,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生。 面试对象确定后,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入围面试考生在面试开始前放弃面试资格的,可视情进行递补。 (四)面试 1.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面谈的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学生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计分,面试满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 2.确定签约: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分(占40%)和面试分(占60%)的综合分数,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签约。 签约对象确定后,与衢江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或签约对象本人放弃签约的,可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 (一)资格复审。2019年7月中旬,对签约对象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可在参加本次招聘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考察。体检按公开招聘教师的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学习成绩及奖惩等情况。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的,可在参加本次招聘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聘用为衢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在编教师,签订5年服务期限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未满服务期的向用人单位支付诚信保证金2万元。 (四)试用期及转正定级。考生聘用后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及考核合格的,进行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教师资格证要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二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六)人才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聘用后,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合同的,享受人才奖励津贴:①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发放人才津贴1.5万元。②“双一流”院校(含原211、985院校,不含独立学院。下同)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③“双一流”院校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万元。 本招聘公告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涉及的人才津贴政策由衢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童佳兴。手机:13857013323。电话:0570—38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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