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无锡市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人才公告(2)
时间:2019-04-04 14:53 来源:互联网 作者:大棒槌 点击:次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即可进行缴费。每位考生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开考时尚未交纳考试报名费的视为放弃考试。 三、考核与公示 1.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如考核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2.招聘单位应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每期应聘人员考核成绩。 四、体检及考察 1.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应聘人员递补情况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确定,并在市卫生计生委及相应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市卫生计生委以及相应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并及时将招聘结果报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六、纪律与监督 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22603 无锡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0510-81823239、0510-81822040。 本公告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1823267。 附件1.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doc 附件2.无锡市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岗位简介表.xlsx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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