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检察机关依法对两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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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4 02:18
来源:互联网

原标题:宿迁市检察机关依法对两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案例一: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依法对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大雨社团”涉黑案2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9年4月29日,宿城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八项罪名对被告人王某等2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自2004年开始,被告人王某(男,36岁,泗洪县人)先后纠集被告人许某某(男,33岁,泗洪县人)、田某(男,29岁,泗洪县人)等十余人,在泗洪县城域范围内,为争夺娱乐场所看场权等目的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犯罪,并通过开设赌场非法牟利。2005年5、6月份,被告人王某为报复他人组织了十余人参与的持械聚众斗殴行为,从此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多次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肆意欺压群众、破坏娱乐行业经营、树立非法权威,造成1人重伤,2人轻伤,造成被害人上百万元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二: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等23人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宿迁检察机关依法对两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4月28日,宿豫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等23人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该案系江苏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联合挂牌督办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宿迁检察机关依法对两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2017年年初,被告人张某某、黄某某、付某三人“焚香”结拜,并不断发展团伙成员,逐步形成了以张某某为首,黄某某、付某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在宿豫区等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公诉机关指控,张某等23人共涉及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抢劫、非法拘禁等5项罪名。

宿迁检察机关依法对两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该案宿豫区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编:耿志超、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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