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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以上养生保健从业者未持证上岗(2)

“问题的关键是机制。”廖海金表示,很长一段时间,养生保健市场一直处于“九龙治水”的窘境:卫生部门主管医疗机构,对养生保健机构无执法与处罚权;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企业主体资格审核、经营行为规范及消费纠纷查处,难以从专业角度监管养生机构的医疗行为;而保健品、药品归食药监部门管,也不是所有养生机构都出售保健品药品。养生保健机构看似谁都能管,其实谁都没管好,处在一种“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

侯欣一则认为,监管乏力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利益关系。

监管亟须常态化

13个部门在全国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让人赞赏;近日,天津市对92家保健品经营单位立案查处,让人拍手称快。

不过,侯欣一认为,要想让养生保健市场健康发展需要“标本兼治”,通过一段时间的严厉打击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同时着手建立责任主体明确、分工明晰、可操作的长效机制。还应该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违法违规的企业一经核实,严厉查处,不仅要罚款,还要吊销营业执照,严重者应移送司法机关。

廖海金认为,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的关键是从明确监管主体入手,变“九龙治水”为到“一龙管水”。在审批养生保健机构的开办时,要严格执行“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服务岗位人员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开展的服务范围应与取得的资质相一致,同时应持健康合格证上岗”等规定。其次,要围绕中医养生保健出台一系列规范标准。制定包括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服务人员规范、服务规范、技术规范等。同时,积极发挥中医药养生保健协会的作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建议借鉴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饮企业的评星模式,对养生保健机构进行等级评定的行业管理。

程凯则认为,应该加大对养生保健宣传广告的审核和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表示,尽管目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基本标准》(试用稿)和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明确限定,但在法律责任的规定和落实上仍然存在着不明确的情况。为了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养生保健行业乱象,应尽快出台养生保健市场监管条例。

“养生保健行业乱象丛生也反映出我国居民健康素养不高等问题。应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健康养生知识,提升居民对保健品的辨别能力。”杨金生还提醒广大群众,再好的保健品也不能替代药品,得了病一定要到正规医院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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