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衢州市开化县事业单位教师招聘1名公告(3)
时间:2019-02-27 08: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席子 点击:次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50%+面试(技能考核)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最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公示,招聘职位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七)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并公示,考核参照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进入考核人员若为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公示考核人员名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考核、解聘的书面证明,并由招聘单位上报我局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考核,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作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考核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7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2018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还应凭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有上述原因取消聘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本县各级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被录用为公务员、依法服兵役的除外)。 四、其他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2.在报名过程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纸质材料。 3.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应聘相应岗位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4.本次开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信息(考试大纲、核减指标公示、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将在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5.开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开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开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开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关。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报考人员对在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0-6019823。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解释。 点击下载>>>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大白 <上一页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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