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
时间:2019-02-27 08:02 来源:互联网 作者:大棒槌 点击:次
遂平县锦丰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东莞市宇昌织带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 张建彪:本院受理张桂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调解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建瓯市闽辉汽车发展有限公司、范景松:本院受理范进嵩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付光良申请苏宴会失踪一案,于2013年12月16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2014年3月19日依法作出(2014)鄂崇阳民特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苏晏会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 杨生健、张龙干、计成中、周丽丽、杨文奎、季风琴、王军、周永干:本院受理张武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李建超:本院受理陈世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3)新民初字第4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永友:本院受理陈林、张明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号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高伟、崔书环:本院审理商永明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庭成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杨乃鹏、陈文:本院审理原告徐伟诉你们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张商初字第133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訾亮、季克岳、李慕华: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张商初字第1333、1334、13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淄博儒典车业有限公司、韩梅、李太胜: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诉你们及山东恒沣膜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成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