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博兴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二批次)(2)
时间:2019-02-27 02: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Kim 点击:次
注意事项:参加体检人员当日清晨请勿饮水、进食;采血后请按压5分钟,晕针、晕血请提前告知采血护士;已怀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免做Χ光检查,(需另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妊娠证明),未婚女士一律不做妇科检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复检,体检合格者不再电话通知,按照体检医院安排自行领取体检表,体检表由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自行保存,待申请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三)现场确认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在7月10日-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博兴县教育局五楼教师教育办(胜利二路322号)提交教师资格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证明、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办理。 申请人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同时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之一(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可不提供): ①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