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2)
时间:2019-05-14 07: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席子 点击:次
2.在校生(包括全日制研究生)提供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技术职务职称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3.户籍在本省的社会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人事关系在浙江的外省户籍人员提供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五、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继续报考时的成绩认定 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若属于我省报考对象、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我省继续报考时,笔试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报名网站上可查)的,成绩继续有效,可以免予考试。 六、准考证的获取 报考人员在完成现场确认并缴费后,可在考前一周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试违规处理 报考人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发生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八、考试收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176号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70元。 九、考试成绩查询 本次考试成绩可自12月中上旬起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十、其他事项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如《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了解,或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88908550;88908530)咨询。 原标题: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举行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现场确认联系电话及公告网站 考试日期和科目安排 学籍证明(样例)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