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中间商零首付买车却是库存车 退车要赔违约金(2)
时间:2019-05-04 14:02 来源:互联网 作者:COCO 点击:次
针对空白合同贷款等疑问,记者联系上为孙先生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解释称,对于汽车类贷款银行均使用的是空白合同,办理的贷款实则为信用卡分期。“客户在办理贷款时,是清楚知道车辆型号、价格及贷款金额的。”工作人员李先生说,根据车商提供的车辆金额及贷款金额,并与客户进行审核,只有全部贷款信息审核一致无误后,银行才会放贷。“只有贷款到车商账上了,车辆才可以提走。” 而孙先生表示,自己并没有收到任何贷款短信,同时记者通过致电银行客服,未查询到孙先生有信用卡开卡记录。 对此,李先生解释称,银行与担保公司有合作协议,在客户申请贷款成功后,这笔车款实际上已经由担保公司支付给了车商,目前担保公司已向银行申请了放款,待放款时,孙先生就会收到合同及短信。且因为有担保公司做担保,因此不需要购车合同等信息,自己也未告知孙先生需要这些。 对此,孙先生坚持要求退车,并正常解除贷款,且不应由他负责违约金。目前多方协商无果。 孙先生表示,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零首付购车时要细心、谨慎,合同、票据等手续要完善,避免发生类似的纠纷。 律师说法 解除贷款,由过错方承担违约金 四川广府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连金表示,由于消费者在购车时无发票、购车合同等相关证据,车行提供车型不符的情况很难清楚界定。对于消费者向银行解除贷款的诉求,若贷款行为系真实意愿表达,银行则无过错,解除贷款需支付违约金。而违约金则由过错方承担,有证据证明车行存在过错则由其承担,若无法证明,则需消费者自己承担。 四川和骏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刚认为,购车时口头约定的型号实际已经停产,也就是说消费者看车时的型号与对方提供的型号一致,并非为技术上有更新的不同车辆,且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很难证明对方存在过错。 要解除贷款,若银行无过错,则需支付违约金;有证据证明车行存在过错则由其承担,若无法证明,则需消费者自己承担。不过,多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进行诉讼。 同时,李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发生买卖关系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确定好所购买产品的细节,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张肇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