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何娟:视频没反转,刘强东案里的一种偏见与五个问题(4)
时间:2019-04-26 11: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席子 点击:次
不要单看被剪辑过的视频就说是“仙人跳”实锤,整个饭局两小时,但被放出来的饭局视频,只有剪辑过后的两分钟;整个公寓里呆了四个多小时,但被放出来的公寓视频也只有不到五分钟,如前文所说这些都做不了法庭有效证据,只能起到舆论搅浑水的作用。 根据上述仙人跳的定义,证明本案“仙人跳”的核心我认为有四个最关键环节,包括女生是怎么参与饭局的,以及男性朋友Tao带着警察来了后,女生第一时间的反应(是先要钱还是向警方证实强奸)是什么等。 首先第一个环节,如果是“仙人跳”,从饭局最开始,就应该是女生精心设计的圈套。从饭局邀请到刘强东上了女生的床整个过程,都应是女生精心策划。那么女生起诉书里所提及的,两位明大华人教授崔某和姚某的“两次定向邀约”是不是事实,女生有邀约的记录,而两位教授是否会站出来为刘强东辩驳开脱称,这场饭局并不是刘强东指定要求邀请刘性女生的,是女生主动要求,我们可以等待后续发展。 如起诉书所述,如果女生出具了自己是收到刘强东秘密通过姚某教授定向邀约的依据,而刘强东却没有相关证据证明,这并非自己的定向秘密邀约,而是女生精心策划了赴宴“勾引”,那么指摘“仙人跳”是混淆舆论,以及再次伤害受害人之举。(如截图,姚姓教授的证言将是关键,女生有引用姚姓教授,刘强东一方没有)
其次第二个环节,如果是“仙人跳”,从饭局离开后,应该是女孩精心策划了让刘强东送她回公寓的全过程,而不是刘强东主动要求送她。如前文所说,这从视频里并不能看出来到底谁要求。但是当晚的司机证人或能说明一二,目前女孩起诉书里提及了司机的证言见证了路上的一切(如截图)。但是刘强东没有提及司机证言,仅提及了他的助理证称是女方主动。
第三环节,证明是“仙人跳”的关键因素,是女生的朋友Tao应该自己冲进来,第一时间首先是“勒索”,勒索不成再报警,而不是带着警察来抓“强奸犯”。因为一旦警察来了做了强奸报警,几乎也就没有了“勒索”的筹码了。根据美国刑事法律,一旦进入刑事调查,刘强东如果给了女生钱私了一旦被查明,那么也就意味着他承认“强奸”,我相信这也是为什么刘强东在承受了那么大刑事调查压力下,也没有选择给钱私了的最主要原因。 即便在事后女孩一方有索赔主张,也并不代表恶意,只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已,民事诉讼双方可以协商。但是女孩在案发现场第一时间的反应才是真正决定是否“仙人跳”的关键。 那么,当男生带着警察敲响了女生的公寓门,同学Tao和女生是第一时间向刘强东索要钱财了吗?没有,根据起诉书记录的警方执法记录,女方第一时间向警方陈述的是遭遇了强奸,以及因为刘强东在国内势力较大,表达了对自身和家人安全的担忧。在刘强东一方也没有出具相关证明时,我选择相信警方执法记录。(如截图)
第四个环节,“仙人跳”还有一个最主要因素,就是“人”。需要额外说明的一件事,我也对刘姓女大学生背景做了调查,其父的确为生意人,在某中国公司担任高层,并且与明大某教授交好,这位年轻女大学生家庭环境和教育都不差,“仙人跳”往往为惯犯,但她和那位Tao同学也都没有任何类似“前科”。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