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都市圈需打通“断头路”(2)
时间:2019-04-20 09:34 来源:互联网 作者:阿刁 点击:次
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不仅能够让投资更多地适应人口流动方向、提高经济增长率和投资回报率,而且能有效化解人口流出地经济增长率下滑和政府债务过高的风险。 将潜在逐步转化为现实 当前,都市圈发展的政策窗口期正在显现,建议充分利用“十四五”前期研究契机,在国家层面进一步推动都市圈战略实施,将潜在的都市圈逐步转化成为现实的都市圈。 一要制定国家都市圈中长期发展战略。 将都市圈发展作为“十四五”发展重点内容,明确以核心大都市圈带动城市群发展战略在引领国家发展、赢得全球竞争中的重大意义。为此,需以都市圈为指向,做好空间规划、城镇化各项政策的调整;以交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一体化,促进城市之间劳动力、土地、资本要素的自由流动。 二要强化交通、物流、基础建设。 建议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规划辐射半径约在50公里的都市圈建设,在成都、武汉、杭州、西安等城市规划建设至少30公里半径的都市圈,着力打通各种各样的“断头路”,进而规划建设密集、快速、大体量的轨道交通网络和城际铁路。 三要加快核心大城市培育。 都市圈内部的核心大城市是国家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与纽约、伦敦、东京这样的核心大城市相比,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加快都市圈核心大城市培育,重点可放在加大现代服务业对内对外的双向开放力度上。 四要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小城镇和特色小镇。 通过基础设施连接及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充分发挥核心大城市对周边中小城市、小城镇和特色小镇的带动作用。在此过程中,要注重体制机制的市场化导向,政府应更多提供规划指导意见,避免直接举债乃至直接决定产业和投资发展方向。 五要加快实施乡村振兴。 都市圈范围内的乡村振兴应摆脱传统农业的小规模发展模式,促进城乡之间生产要素更为通畅、有效的双向流动。要促进城市资本进入乡村以带动农业转型,探索乡村宅基地改造以发展文化、旅游、民宿等现代服务业,不断提高农民资产收入。 六要加快都市圈综合改革。 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需要建设跨行政区的规划协调机制。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有必要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之外的落户限制,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等措施。同时,加快都市圈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进程,调整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数量、结构和布局以适应人口增长和变化。 七要积极开展都市圈基础研究。 开展都市圈基础研究,需要更多地借助大数据手段,全面透析都市圈存在的隐性、共性问题,发挥关键指标的引领作用,推动都市圈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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